
案件背景详述
冯先生是上海宝山区一家建筑设备租赁公司的创始人,2025 年 3 月,公司与上海普陀区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 “建工公司”)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为其承接的上海虹桥商务区某商业综合体项目,提供塔吊、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设备租赁服务,合同总金额 235 万元。付款方式明确约定:按月结算租金,次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款项;设备退场后 45 日内(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全部剩余租金;若逾期付款,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支付逾期利息。
2025 年 5 月 15 日,冯先生的公司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退场及交接,建工公司签署《设备退场确认单》,双方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完成最终结算,确认总租金 235 万元,建工公司已支付 63 万元,剩余 172 万元需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建工公司以 “项目总包方未结算回款”“内部审批流程未完成” 为由拖延付款,仅在 2025 年 9 月支付了 30 万元,剩余 142 万元租金始终未结清。
在此后的 9 个月里,冯先生多次带队上门协商、发送催款函,甚至向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投诉,但建工公司始终以 “资金周转困难”“结算协议未加盖公章” 为由推诿 —— 既不否认欠款事实,也不提供具体还款计划,后期更是以 “部分设备存在损耗” 为由要求扣款,试图变相拖延。这笔 142 万元欠款占公司年度营收的 45%,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支付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及员工工资,多台核心设备因缺乏资金维护被迫闲置,新的项目合作因资金不足无法承接,企业经营陷入严重困境。
2026 年 3 月 3 日,经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推荐,冯先生了解到上海文凯收债公司在建筑设备租赁款催收领域的丰富经验,且熟悉上海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政策,决定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合法途径追回欠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上海文凯办案全流程
第一步:证据固化与资产核查,筑牢催收根基
上海文凯收债公司接受委托后(2026 年 3 月 3 日),立即组建由催收顾问、工程领域专业律师、资产追踪专员组成的专项小组,快速推进核心工作:
1.完整证据链梳理:协助冯先生完善债权凭证,包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设备进场交接单、月度租金结算单、《设备退场确认单》、最终结算协议(有建工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已付款项银行流水、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送达并签收)、多轮催款函及邮寄凭证、监管部门投诉回执等。重点确认: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双方已完成设备租赁及结算,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建工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的结算协议已构成表见代理,即便未加盖公章,结合其已支付部分款项的行为,足以确认欠款事实;所谓 “设备损耗” 未在退场时提出,且无书面证据支持,无权以此要求扣款。
2.债务人付款能力核查:依托上海本地合规大数据平台、企业征信及不动产登记渠道,核查到建工公司虽声称 “资金周转困难”,但 2025 年下半年仍中标 3 个新项目,年度营收超 5 亿元,法定代表人赵某名下有 2 套商用房产及银行稳定流水,公司账户有项目回款记录,具备全额还款能力;所谓 “总包方未结算” 不能成为拒付租金的法定理由,实则存在 “连环欠” 现象。
3.合规法律分析:联合合作律所出具《法律责任认定书》,明确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及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审理惯例,建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根本违约,需支付剩余租金及 LPR1.5 倍的逾期利息(截至委托日利息已达 7.9 万元);同时,根据《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工公司作为承租人,不得无故拖欠租赁款项,否则将影响其行业信用评价。
第二步:合规施压 + 多方联动,打破沟通僵局
针对建工公司 “注重项目招投标资质、依赖行业资源” 的特点,专项小组制定 “法律警示 + 行业联动 + 精准施压” 的组合策略,严格遵守 2026 年上海收债合规新政要求:
1.正式法律文书送达(2026 年 3 月 8 日):向建工公司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场所及法定代表人赵某的居住地,同步送达《合规催收函》与《律师函》,清晰列明欠款金额、逾期时长、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包括逾期利息计算方式、律师费等维权成本承担),以及拒不还款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财产保全、纳入建筑行业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新项目招投标)等后果,同时附上结算协议及项目回款核查线索,让其无法回避责任。
2.多方资源联动(2026 年 3 月 15 日):联合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上海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向建工公司传递 “恶意拖欠租赁款将影响行业信用” 的信号 —— 上海已建立建筑行业信用档案,恶意拖欠行为将被纳入档案,影响其新项目投标资格及政府扶持政策申请;同时登录工信部 “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 提交完整投诉材料,要求主管部门限期督办。
3.高层面对面协商(2026 年 3 月 24 日):通过合规渠道联系建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及财务总监,组织面对面协商会议。会上,专项小组律师出示完整证据链,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及上海融资租赁监管政策,驳斥其无理诉求,明确行业信用风险;同时考虑到建工公司希望维护行业声誉的需求,提出 “一次性支付 142 万元租金 + 7.9 万元逾期利息,冯先生公司自愿放弃后续利息主张,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质保期内的合理维修义务” 的灵活方案,平衡双方利益。
第三步:法律兜底 + 精准保全,实现全额回款
在协商推进的同时,专项小组同步完成诉讼材料准备、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26 年 3 月 27 日),向项目所在地的上海青浦区法院申请冻结建工公司名下专用项目回款账户(金额足额覆盖诉求总额),从源头阻断资金转移可能,避免 “胜诉空判” 风险。
多重压力与柔性方案的共同作用下,建工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主动联系上海文凯办案团队,同意按协商方案支付款项。经双方确认,建工公司一次性支付冯先生公司 142 万元租金及 7.9 万元逾期利息,合计 149.9 万元。
案件圆满结果
2026 年 3 月 30 日当日,在上海文凯收债公司的全程监督下,建工公司将 149.9 万元全额汇入冯先生公司指定对公账户,拖欠 9 个月的建筑设备租赁款及逾期利息全部追回,案件圆满办结,全程仅耗时 35 天(从 2026 年 3 月 3 日委托至 3 月 30 日回款)。回款后,冯先生的公司迅速结清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及员工工资,重启闲置设备,成功承接 2 个新的项目订单,企业经营重回正轨。
客户真实反馈
“这笔 142 万的租赁款拖了 9 个月,我自己跑了建工公司几十次,找了监管部门投诉,都没解决问题,公司差点就撑不下去了。上海文凯的团队太专业了,从 3 月 3 日委托到 3 月 30 日回款,35 天就帮我全额追回欠款和利息,全程合规操作,没有任何过激行为,还帮我对接了行业协会和法院,精准冻结了对方回款账户,真是救了我们公司!以后有建筑设备租赁债权问题,肯定只选文凯!”—— 冯先生
上海文凯案例总结
建筑设备租赁款纠纷是上海工程建设领域高频纠纷类型,核心痛点在于 “债务人以总包方未结算、内部审批为由恶意拖延、结算凭证争议多、维权周期长”。上海文凯收债公司依托上海本地建筑行业监管资源、工程领域专业法律团队及合规大数据平台,构建 “证据固化 + 资产核查 + 合规施压 + 行业联动 + 法律兜底” 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既严格遵循《民法典》及《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又结合建筑设备租赁行业特性制定针对性策略,实现高效、合规回款。
针对建筑设备租赁类纠纷,上海文凯的核心优势在于:1. 熟悉上海建筑行业付款规则及融资租赁监管政策,能快速联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形成施压合力;2. 精准梳理结算单、交接单等关键证据,破解 “凭证无公章” 等常见争议;3. 借鉴 “及时保全 + 锁定回款账户” 的成功经验,从源头化解 “执行难” 风险;4. 精准适用 LPR1.5 倍的逾期利息计算标准,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